情緒教育與實踐
一、課程基本資訊 | |||||
課程名稱 | 情緒教育與實踐 | 開課單位 | 通識中心 | ||
開課年級 | 大一—大四 | 修課人數 | 30 | ||
學分數 | 2 | 必/選修 | □必修 þ選修 | ||
是否辦理保險 | þ是 □否 | 是否配置教學助理 | þ是 □否 | ||
每學期服務次數 | 營隊方式服務為一次;課程方式則為每週一次 | 服務單位如何擇定 | □學生þ教師□學校安排 | ||
每次服務時數 | 營隊一次兩天;課程方式則為每週一次兩小時 | 服務時段 | □課堂 þ課餘時間 | ||
是否要求進行服務 | þ是 □否(自由決定參加與否) | 是否有固定服務時間 | þ是 □否 | ||
二、課程目標 | |||||
1.提昇學生情緒辨識、情緒管理與情緒溝通之能力。 2.從服務學習實作經驗中,學習情緒管理、溝通合作、問題解決與衝突管理,提昇挫折激勵能力,深化EQ多元能力。 3.從付出中激發熱情,落實生命關懷。 | |||||
三、課程內容 | |||||
1.情緒教育重要概念 2.情緒辨識—不同情緒內涵之理論與認識 3.情緒管理方式—正向心理學 4.情緒與人際溝通-同理心訓練、問題解決與衝突管理 5.方案設計理念與策略 6.情緒教育方案設計實作 7.情緒教育服務與督導 8.成果發表與統整 | |||||
四、教學策略 | |||||
以講授、閱讀、小組討論與團體動力等教學方式,學習情緒教育重要理論概念,並且學習有效的情緒處理與溝通方式,以及問題解決與衝突管理策略,進而統整課程所學與個人興趣專長,企畫設計情緒教育相關方案與活動,並且實際到社區機構或學校,針對兒童進行服務學習。 | |||||
五、各階段工作及各週流程 | |||||
準備 | 1-10週 | 對情緒教育的認識瞭解、形成團隊、團隊凝聚、方案設計、與服務機構聯繫合作 | |||
服務 | 11-16週 | 實際進行服務 | |||
反省 | 11-16週 | 在服務過程中隨時反思、並與老師進行討論 | |||
慶賀 | 17-18週 | 服務結束成果發表、各隊獎勵、舉辦慶功宴 | |||
六、合作機構 | |||||
羅浮國小、新勢國小 | |||||
七、評量方式 | |||||
1.出席與參與討論30% 2.情緒教育活動方案10% 3.服務與成果報告40%(教師評分20%;團隊內互評10%;團隊間互評10%) 4.個人反思與學習心得20% | |||||
八、如對上述課程有疑問者,可諮詢下列人員 | |||||
蔡秀玲老師:分機2171 王裕仁助教 | |||||
九、備註 |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