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轉知】114年教育業務績優志工-青學獎報名(公告截止至114年9月12日)

一、目的:教育部為落實志願服務法,表揚對推動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育業務及青年發展業務,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績優志工,倡導志願服務無私奉獻精神,提升志願服務品質與效能,齊心為推展教育業務努力,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獎勵資格:志工類別(青學獎)
(一)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連續服務2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達2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並經所屬運用單位考核具有績效者。

三、評選內容及獎項:
(一)自90年12月6日至每年6月30日止,領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持續參與教育業務志願服務工作,連續服務年資滿2年以上者,累計服務時數達200小時以上者,經審查通過後頒給青學獎。
(二)具學生身分者方可申請「青學獎」。

四、推薦方式:由學生填具報名表並檢附申請應備文件,送服務學習中心審查。

五、申請應備文件:
(一)青學獎報名表(附件1)
(二)志工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正本(附件2)。
(三)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含封面及內頁時數,請統一以A4大小紙張影印)。

六、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2日(五)。

附件一_教育業務績優志工獎勵活動_青學獎報名表

附件二_教育業務績優志工獎勵活動_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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