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5年「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收件截止至115年8月23日)

教育部115年「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

 獎勵資格:
(一) 志工:截至當年度6月30日止,於運用單位從事教育志願服務工作,連續服務2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達2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
明書,並經所屬運用單位考核具有績效者。


(二) 志願服務團隊:截至當年度6月30日止,經運用單位備查在案,於運用單位連續服務1年以上,志工人數達10人以上,並經運用單位考核具有
績效者。

(一) 志工:符合本計畫第六、(一)點規定者,依連續服務年資、累積時數,
審查通過後頒給以下獎項:
1. 青學獎:申請及服務期間須具有學生身分(含當年度應屆畢業生),連
續服務2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達200小時以上。
2. 銅質獎:連續服務3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1,000小時以上。
3. 銀質獎:連續服務5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1,500小時以上。
4. 金質獎:連續服務7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2,000小時以上。
5. 鑽質獎:連續服務10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3,000小時以上。
(二) 志願服務團隊:就志工管理規劃(20%)、服務績效(40%)、教育訓練(20
%)、志工運用統計與督導(10%)、服務特色或特殊貢獻(10%)等綜合評
審,確有績效者,頒給獎座及獎狀,得獎名額擇優最多以10名為原則。

計畫書可至本部青年發展署網站「訊息公告」之「獎項專區」下載(網址:https://www.yda.gov.tw),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林瑋庭(電話:02-77365174)。

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若符合資格可提交資料至中心信箱sl@cycu.edu.tw,由中心協助提交申請。

Close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