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社一向有在對學校以外的對象作免費之法律諮詢服務,但鑒於對象族群不一,成效必然有所限制,較好比一定的養分遍灑田野和獨善數株的分別一樣。 再者,考慮到長期經營的部分,鎖定一些基本的服務單位和弱勢團體,持續且漸增的提供幫助與服務,不但成長自己也茁壯他人,漸漸的等到上軌道後,有餘力時再拓展到與服務單位相關之單位或團體,由點到面的慢慢拓展服務範圍,使得更多人受惠。 針對社內及系上的學業考量,大多數社員無明確就業或求學目標,而服務即學習,不但能幫助學生更明確的且有系統的學習專業知識,並反過來的提供更專業的服務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