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轉知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規範 2023-02-24 最新消息 志願服務法第20條規定,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志工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得以免費。如經查獲使用偽造之志願服務榮譽卡,案涉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請報警察機關依法辦理。 You Might Also Like 113學年度全人關懷獎「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辦法」 2025-05-16 【活動轉知】第十屆聯電綠獎徵件(公告截止至114年8月31日) 2025-08-12 113-2學期服務學習課程成果發表會,歡迎本校師生踴躍參加 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