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中原大學獎勵學生自主參與國際服務學習活動實施方案

壹、目的:為培育本校學生具備世界公民的責任與使命,並拓展其國際視野,強化學習動機,特訂定本實施方案。
貳、申請對象:具本校學籍之在校學生(於結案皆須具有本校學籍)。
參、申請時間:依年度公告為準。
肆、申請條件

一、有關教育、社區、環境、文化、健康及科技等六大面向,且有助於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共17項,依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ncsd.ndc.gov.tw)公告為準。
二、以服務地區為開發中國家或本校服務學習中心共同合作之非營利組織之計畫(請參閱附件一)為原則。
三、同年度已申請過本實施方案,不得重複申請。

伍、申請類別及金額:依年度公告為準。

一、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
(一)申請組別:

1. 團隊組:(1)每組人數須為3人(含)以上。(2)每組服務時間至少須5日(含)以上。

2. 個人組:每人服務時間至少須5日(含)以上。


(二)補助金額:

1. 團體組及個人組每案酌核獎勵金每人最高8,000元(含稅),核定獎勵金額不超過方案編列所需費用。
2. 申請團隊組者,如為「持續性計畫」並於計畫書中述明較前次方案改進或深化創新之措施,可酌予增加獎勵金。「持續性計畫」係指團隊持續前往同一地區進行有計畫的深耕服務學習;或與國際組織建立合作關係,進行經常性或持續性的服務。
3. 團隊組獎勵金額核定總金額計算方式係依每人獎勵金額乘以成員人數之總和,故實際出國人數遞減,實際獎勵金金額亦依人數遞減。
4. 受補助成員含弱勢學生並附上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可酌予增加獎勵金。弱勢學生之定義係依教育部辦理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補助計畫審查作業實施方案規定,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原住民學生、符合申請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條件之學生、新移民及其子女。
5. 如遇特殊狀況,本中心保有獎勵金額調整之權利。


二、國際服務學習活動成果
(一)申請組別:以個人進行申請,服務時間至少須5日(含)以上。
(二)補助金額:每人酌核獎勵金最高6,000元(含稅)。如遇特殊狀況,本中心保有獎勵金額調整之權利。

陸、申請方式

一、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
(一)團體組:

1.將申請文件轉為PDF電子檔,寄E-mail至服務學習中心信箱(SL@cycu.edu.tw)。

信件主旨為:「團隊名稱_申請自主參與國際服務學習活動」。(服務學習中心將於3日內回信,如未收到回信,請主動電話詢問03-2652154)

2.申請文件如下:

(1)計畫摘要表。(附件二)
(2)團隊成員名單。(附件三)
(3)服務計畫書(附件四)
(4)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五)
(5)家長同意書影本(附件七,每位成員皆須繳交)
(6)弱勢學生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弱勢學生者免附)


(二)個人組:

1.將申請文件轉為PDF電子檔,寄E-mail至服務學習中心信箱(SL@cycu.edu.tw)。

信件主旨為:「申請人姓名_申請自主參與國際服務學習活動」。(服務學習中心將於3日內回信,如未收到回信,請主動電話詢問03-2652154)

2.申請文件如下:

(1)計畫摘要表。(附件八)
(2)服務計畫書(附件九)
(3)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五)
(4)家長同意書影本(附件七)


二、國際服務學習活動成果

(一)將申請文件轉為PDF電子檔,寄E-mail至服務學習中心信箱(SL@cycu.edu.tw)。

信件主旨為:「申請人姓名_申請自主參與國際服務學習成果」。(服務學習中心將於3日內回信,如未收到回信,請主動電話詢問03-2652154)

(二)申請文件如下:

1.服務摘要表(附件十)
2.國際服務學習活動成果報告書(附件十一)
3.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附件六)
4.服務活動照片10張電子檔連結(照片格式為1280×720以上畫素,檔案大小需1MB以上)

柒、審查方式

一、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由服務學習中心組成審查小組,進行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及第二階段「簡報審查」。

(一)資格審查:審查小組就申請資格、申請應備文件資料進行資格審核,文件資料未符合規定或不完備者,不予受理。
(二)簡報審查:進入簡報審查之申請案,需進行準備口頭簡報及現場問答,審查小組將依據審查標準,審核申請計畫及獎勵金額。


二、國際服務學習活動成果:邀請服務學習相關領域之專家、教師擔任評審委員,依據審查標準進行應備文件書面審查。

捌、審查標準

一、 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
(一)團隊組:

1.團隊對服務計畫瞭解及掌握度(40%)
2.團隊服務延續性及發展性(30%)
3.服務預期成效(30%)

(二)個人組:

1.參與動機及期待(20%)
2.個人對服務計畫瞭解及掌握度(40%)
3.個人之服務延續及發展性(40%)

二、 國際服務學習活動成果

(一) 個人貢獻度(30%)
(二) 服務貢獻度(20%)
(三) 自我成長及反思(30%)
(四) 服務紀錄完整性及呈現能力(20%)

玖、結案及撥款方式

一、 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

(一)結案期限:應於服務活動結束後2週內進行結案,團體組需繳交紙本領據(附件十三)及獎勵金分配同意書(附件十四);個人組繳交紙本領據(附件十三)至服務學習中心(中正樓一樓)。並將結案文件以電子檔寄至服務學習中心信箱(SL@cycu.edu.tw)。
(二)結案文件:

1.團體組:

(1)結案檢核表。(附件十二)
(2)受補助者全程機票登機證影本,以備查核實際出國人數。如遺失機票登機證,需自行向航空公司申請搭機證明。
(3)活動調查問卷(每位受補助者皆須填寫)
(4)成果照片電子檔10張(照片解析度至少需300萬畫素以上,受補助者須穿著服務學習背心,並將檔名改為照片說明)
(5)結案報告PDF電子檔(附件十三)
(6)成果海報資料Word電子檔(附件十四)
(7)實際執行成員名單(附件十五)
(8)志工保險證明文件(繳費收據影本及保險要保書影本)
(9)領據(附件十六)
(10)獎勵金分配同意書(附件十八)
(11)成果影片或受補助成員學習心得訪談影片(擇一即可,影片長度須至少3分鐘)。


2.個人組:

(1)結案檢核表。(附件十九)
(2)受補助者全程機票登機證影本,以備查核實際出國人數。如遺失機票登機證,需自行向航空公司申請搭機證明。
(3)活動調查問卷。
(4)成果照片電子檔10張(照片格式為1280×720以上畫素,檔案大小需1MB以上,受補助者須穿著服務學習背心,並將檔名改為照片說明)
(5)結案報告PDF電子檔(附件二十)
(6)成果海報資料Word電子檔(附件二十一)
(7)志工保險證明文件(繳費收據影本及保險要保書影本)
(8)領據(附件十六)
(9)成果影片或受補助成員學習心得訪談影片(擇一即可,影片長度須至少3分鐘)。


二、 國際服務學習活動成果

(一)結案期限:應於公告獲選獎勵金補助後1週內繳交紙本領據(附件十七)至服務學習中心(中正樓一樓)。
(二)結案文件:領據(附件十七)

三、 本計畫獎勵金,將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並將依法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拾、受補助者須配合之事項

(一) 受補助者須於計畫書及成果報告封面放置「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補助」字樣,未配合者不予補助。(僅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類須配合)
(二) 受補助者須提供「穿著服務學習中心背心的服務照片」。請於確定獲補助後,至本中心借用服務學習中心背心。(僅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類須配合)
(三) 受補助者皆須選修通識課程「國際服務學習實作」,並依課程規定完成相關培訓課程及成果報告繳交。(僅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類須配合)
(四) 受補助者之執行成效,將列為日後申請補助審核之重要參考。(僅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類須配合)
(五) 受補助者如未完成課程修習,未來不得再次申請本計畫之活動補助。(僅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類須配合)
(六) 活動內容設計應注意安全性,並應全員自行辦妥旅遊平安保險。(僅國際服務學習活動計畫類須配合)
(七) 受補助者須配合參與本中心舉辦之成果分享、推廣及宣傳活動事宜。
(八) 受補助者所繳交之成果資料,須同意授權予服務學習中心推動相關業務永久無償使用。

拾壹、本計畫經費來源為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每年補助獎勵金金額需視當年度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核定經費調整。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完成或繼續執行不利服務方案整體效益時,本中心與入選申請案得提出具體理由停辦服務方案;所稱之「不可抗力」情形係指任何因不能控制之情形如戰爭、暴動、禁運、罷工、颱風、水災、地震、流行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之事由,致入選團隊不能執行服務方案者。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執行結案者,本中心得逕予刪減或撤銷或依實際執行比例核撥補助款。

 

相關申請文件請下載附件檔案

112年中原大學獎勵學生自主參與國際服務學習活動_相關表單.doc

中原大學獎勵學生自主參與國際服務學習活動_相關表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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